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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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接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规定,我校现有的双学位、双专业、创新班(国际商务、国际经济与贸易)以及涉外语大专证明书学生(东语学院除日语外各专业和西语学院波兰语专业)其证书颁发有所变动,具体内容请看邮件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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